供应链管理风险预警机制:三级报警之承运商报警
日期:2019-12-12 / 人气: / 来源:www.biglss.com / 热门标签: 精益生产 精益管理 精益生产咨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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导读:供应商产能、运输、交货及库存管理环节上存在着一系列的风险,生产企业需要有预警机制,并有相应的预案。
三级报警--承运商报警
承运商报警需满足下面两个条件之一:a、承运商在供应商处取货时,在发现装运差异;b、承运商可预见无法在规定窗口时间交货。当发生上述情况时,承运商需在第一时间向生产企业物料计划人员报警。
1.计划人员在接到报警信息后,核对库存和在途数量,确认短缺物料的短缺情况,据短缺情况确认该物料的处理方式:
2.评估库存和在途数量,确定可延时交货时间,要求供应商在此时间内补交货。
3.若补交货仍无法满足延时交货时间,考虑紧急运输,如空运。
4.若仍无法满足生产则考虑零件替代或更改生产计划。
作者:博革咨询